原本是想逢周四更新的,可惜最近忙著找新工作,所以就延到現在了。

 

今天想來談談我的物慾,過去的我是一個很沒有欲望的人,因為我對於需要花我爸的錢這件事有著很深的罪惡感,所以我不吃飯、不喝飲料也不買一些女孩需要的衛生用品。

你或許會覺得我很扯,但這是我的日常,我的每一天、每一個月都是這樣得過且過的,而我也不尋求外界的幫助,就一直這樣過了好幾個月。

直到我開始工作後的某天,我回去找我媽媽,如果你有看過我前面的文章會知道我是單親家庭,我的媽媽其實是我的國中班導,我們是半路認親的母女。

 

我跟他提到我工作地方的老闆娘說我氣色很差這件事,剛好接近晚上他就跟我說:「不如我們等一下就去買彩妝品。」我告訴他:「可是我並沒有帶錢。」他說:「怕什麼,我是你媽欸。」其實心裡是覺得很溫暖、很感動的。那天晚上,我們去吃了飯、買了彩妝品,他跟我說:「你不用覺得我買東西給你很怎麼樣,我多久才買一次?你只要答應我,不要因為其他人說什麼,就不化妝。每天都要化。」回程時,我抱緊他,那一刻,我覺得是我這一生決定性的一刻,我的難過、不堪、痛苦好像就在那一刻全部融化了。

 

她教我可以怎麼愛自己,需要的東西就是要買,所以領薪水以後的我,把過去沒給予自己的全部靠自己的薪水買回來了,所以這個四月,我的物慾大概是我活到現在最高的。我很感謝我媽讓我知道自己是要被好好呵護的,我也沒欠我爸什麼,他生我並沒有問過我,而我活得好就是對他最好的報答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